某学者认为高频交易者有三种典型的交易行为:第一,预测价格变动方向并主动发起交易获利;第二,根据价格变动的预测方向提交待成交限价单;第三,为了保持仓位在一定水平被动进行交易。他强调高频交易商并不是闪电崩盘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投资者试图买卖的大额资产超过做市商的承受能力,会导致巨量订单薄未成交余额。这种情况下,无论在何种技术条件,市场总是会变得很脆弱。即便市场存在显著的让价,长期流动性供给者也不会如期而至。
本文梳理了2013年以来高频交易对市场运行质量影响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方法的不同,这些文献可以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实证研究中常用的方法是事件研究法和账户分类法等。大部分研究的观点认为,高频交易能够促进价格发现功能,但是可能会加大市场的波动。在理论模型中,研究者通常假设高频交易商扮演做市商的角色,对应的均衡结果肯定了其在改善市场流动性方面的作用。但是事件研究法和账户分类法的结果并不一致。
部分研究者发现高频交易商能够改善市场的流动性状况,而也有研究者发现部分高频交易商对市场流动性存在负面影响。这些负面结论是建立在对高频交易商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的。这也肯定了监管层需要对从事不同业务的高频交易商区分对待。在极端市场环境中,学术界普遍认为,高频交易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市场的波动性,但是高频交易商并不是引起市场闪电崩盘的原因。
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中国目前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高频交易。技术创新对市场发展是很重要的,然而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适当的保护措施应该与技术进步带来的交易实践相适应。一方面,高频交易商会承担做市商的功能,能够增加市场竞争,提供流动性;但是没有传统做市商的特定义务,可能会在退出交易时引起市场失序。另一方面,做市商也从事高频统计套利,可能会使得市场价格更优效率。
另外,对于一些扰乱市场操作,监管层应该坚决予以打击,比如订单哄骗(order spoofing)、掠夺性交易、过量订单对市场交易设施的拥堵等。同时,监管层需要立足国情、市情和行情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借鉴,保障金融市场平稳有效运行,服务实体经济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