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Collars的规定。
纽约证券交易所于1988年2月规定了50个点位的Collars,即当道琼斯工业平均股价指数(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上涨或者下跌50点以上,S&P500指数成份股的套利交易就要受到限制。1998年10月5日,NYSE对Collars的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改,取消了50个点位和25个点位的规定,代之使用DJIA的收盘点位的2%和1%为Collars的标准,每个季度对Collars进行重新计算,计算方法是以DJIA上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平均收盘点位的2%和1%来取值。
(2)关于Sidecar的规定。
早在1990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就规定,当S&P500指数期货合约的收盘价格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位下跌12个点位以上,并且是在下午3∶25以前发生的,则有关S&P500指数成份股的程序化交易指令,包括限价指令、停止交易指令等都要受到限制。但该项规定已于1999年2月16日被取消。(3)关于熔断的规定。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当日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上涨或者下跌160点以上,S&P500指数成份股的套利交易就要受到限制;如果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上涨或者下跌80点以上,上述限制则取消;当DJIA点位再一次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上涨或者下跌160点以上,则S&P500指数成份股的套利交易也要再一次受到限制。
Rule 80B规定了三个阶段的暂停交易情况:第一阶段,当日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下跌800点时,则有三种暂停交易的情况:
一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下午2∶00以前,暂停交易1个小时;
二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下午2∶00—2∶30,暂停交易30分钟;
三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下午2∶30以后,除非进入第二阶段的暂停交易,否则交易继续进行。
第二阶段,当日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下跌1650点时,则暂停交易也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下午1∶00以前,暂停交易2个小时;二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下午1∶00—2∶00,则暂停交易1个小时;三是若点位下跌发生在2∶00以后,则暂停交易直至闭市。第三阶段,当日DJIA点位比上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下跌2450点时,则立即暂停交易直至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