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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基本交易知识

时间:2019-05-27 10:37来源:操盘手联盟 作者:diqib 点击:
期货基本交易知识 1、什么是多头和空头? 凡是股指期货交易,一定是既有买方又有卖方。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买进期货合约者称为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者称为空头。多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会上涨,所以会买进;相反,空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了,以后
 期货基本交易知识
 
1、什么是多头和空头?
凡是股指期货交易,一定是既有买方又有卖方。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买进期货合约者称为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者称为空头。多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会上涨,所以会买进;相反,空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了,以后会下跌,所以才卖出。请注意,在股票市场上,也将买进方称为多头,卖出方称为空头。然而,在股票交易中,卖方必须有股票才能卖,没有股票的人是不能卖的。而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则不一样,没有对应一篮子股票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两者的差别实质上是现货和期货的差别。
2、开仓、持仓和平仓是怎么回事?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凡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交易者建仓之后手中就持有头寸,这就叫持仓。而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交易者在买卖股指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15日开仓买进1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张),成交价为14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1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上涨了,于是在1415点的价格卖出平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单了。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4手多单,而是10手多头持仓和6手空头持仓了。
3、市场总持仓量的变化有什么意义?
 对投资者来说,自己的持仓自然是清楚的。而整个市场的总持仓有多少,实际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中,专门有"总持仓"一栏,它的含义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交易者在交易时不断开仓平仓,总持仓因此也在不断变化。由于总持仓变大或变小,反映了市场对该合约的兴趣大小,因而成了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指标。如果总持仓一路增长,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开仓,市场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在涌入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一路减少,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平仓出局,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退潮。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却变化不大,这表明以换手交易为主。
4、股指期货成交量是单边计量还是双边计量?什么是换手交易?
 交易所发布的实时行情信息中,有"成交量"和"总持仓"栏目。"总持仓"的含义上面已经解释,而"成交量"是指当日开始交易至当时的累计总成交数量。然而,在统计上,却有单边和双边的区别。我们知道,凡是成交,必定是有买进也有卖出的,而且两者在数量上是绝对相等的。比如,有人出价以1300点买进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有人出价以1300点卖出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结果这10手单子成交了。那么,总共成交了多少呢?如果以单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10手,而以双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20手了。显然,双边计算是将成交双方的数量加起来统计的。同样,"总持仓"的双边统计也是将多空双方的未平仓数量加起来计算的。请注意,在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总持仓"都是按双边统计的,而在国外,基本上都是按单边统计的。
  换手交易有"多头换手"和"空头换手",当原来持有多头的交易者卖出平仓,但新的多头又开仓买进时称为"多头换手";而"空头换手"是指原来持有空头的交易者在买进平仓,但新的空头在开仓卖出。下面举例说明多空双方开仓平仓与成交量及对应持仓量的变化关系(假定统计之初的总成交量已经有5000手,同时总持仓量为80000手)。
5、股指期货采用哪种竞价方式?
期货交易的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它是指在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的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其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到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使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的的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
  公开喊价的另一种形式是日本的一节一价制。一节一价制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中一种合约只有一个价格。每节交易先由主持人叫价,场内交易员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如果买量比卖量多,则主持人另报一个更高的价;反之,则报一个更低的价,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
  计算机技术普及后,世界各国的交易所纷纷改弦更张,采用计算机来代替原先的公开喊价方式。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它具有准确、连续、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目前,我国的所有期货交易所都采用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
6、股指期货撮合的原则是什么?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读者可能会想到,优先的买方出价是1399点,而卖方出价是1397点,那么,实际成交价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点似乎都可以,对此,中金所系统是如何确定的呢?
7、撮合成交价怎样确定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卖出价,这一点大家是不会有疑义的。问题是当买入价大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应该如何确定?
  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前一笔的成交价。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买方出价1399点,卖方出价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7或1397点以下,最新成交价就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9或1399点以上,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9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是1398点,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8点。
  这种撮合方法的好处是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8、股指期货开盘价是怎样产生的?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人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请注意,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所有成交的报价都已该价格而非报价作为成交价)。下面,不妨举一例来说明。
  假定,沪深300指数期货某月份合约申报排序如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
 
 
配对情况为:排序为1的买进价高于排序为1的卖出价,成交30手;排序为1的买进价还有2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2的卖出价高,成交20手;排序为2的卖出价还有4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2的买进价低,成交40手;排序为2的买进价还有5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3的卖出价高,成交50手;排序为3的卖出价还有70手没成交,但是,由于比排序为3的买进价高,显然已经无法成交。这样,最终的开盘价就是1288点,在此价位上成交140手(如按双边计算则是280手)。
  在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在开市后自动转为竞价交易。
9、股指期货收盘价是怎么产生的?
收盘价的产生比较简单,通常以该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10、交易指令有几种?
 按照中金所的设计,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三种指令: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客户的预期价格或比其更好。
  (3)、取消指令:指客户将之前下过的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如果在取消指令生效之前,前一指令已经成交,则称为取消不及,客户必须接受成交结果。如果部分成交,则可将剩余部分还未成交的撤消。
11、股指期货每日结算价是怎样算的?
股指期货每日结算价非常重要,因为是结算持仓盈亏的基准。根据现有的中金所规则,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12、开完仓后没做交易,怎么持仓的成本价还是每天在变?
很多股票投资者第一次做期货交易时经常搞不明白这个问题。
  买入股票后,只要不卖出,盈亏都是账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货不同,是保证金交易,每天都要结算盈亏,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就要补保证金。计算盈亏的依据是每天的结算价,因此结算完盈亏后剩余头寸的成本价就变成当天的结算价了。
13、股指期货交易帐户是如何计算的?
对一个期货交易者而言,会算帐可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由于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而且又是实行每日清算制度的,故期货交易的帐户计算比股票交易来得复杂。但只要掌握要领与规则,学会也不是太难。
  在期货交易帐户计算中,盈亏计算、权益计算、保证金计算以及资金余额是四项最基本的内容。
  按照开仓和平仓时间划分,盈亏计算中可分为下列四种类型:今日开仓今日平仓;今日开仓后未平仓转为持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继续持仓。各种类型的计算方法如下:
  今日开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其买卖差额;
  今日开仓而未平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开仓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平仓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持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在进行差额计算时,注意不要搞错买卖的方向。
  例1:某客户在某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存入保证金50万元,在8月1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40手,成交价为1200点(每点100元),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手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1215点,当日结算价为1210点,假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则客户的帐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1215-1200)×20×100=30,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10-1200)×(40-20)×100=20,000元
  当日盈亏=30000+20000=50,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500,000+50,000-600=549,400元
  保证金占用=1210×20×100×8%=193,600元(注:结算盈亏后保证金按当日结算价而非开仓价计算)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549,400-193,600=355,800元
 
例2: 8月2日该客户买入8手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1230点;随后又卖出平仓28手9月合约,成交价为1245点;后来又卖出40手9月合约,成交价为1235点。当日结算价为1260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1245-1230)×8×100+(1245-1210)×20×100=12,000+70,000=88,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35-1260)×40×100=-100,000元
  当日盈亏=88,000-100,000=-12,000元
  手续费=10×76=760元当日权益=549,400-12,000-760=536,640元
  保证金占用=1260×40×100×8%=403,2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536,640-403,200=133,440元
 
 
例3:8月3日,该客户买进平仓30手,成交价为1250点;后来又买进开仓9月合约30手,成交价为1270点。当日结算价为1270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平仓盈亏=(1260-1250)×30×100=30,000元
  历史持仓盈亏=(1260-1270)×10×100=-20,000元(注意,持仓合约成本价已不是实际开仓价1235点,而是上日结算价1260点)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70-1270)×30×100=0元
  当日盈亏=30,000-20,000+0=10,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536,640+10,000-600=546,040元
  保证金占用=1270×40×100×8%=406,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546,040-406,400=139,640元
 
 
 
 
 
14、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是怎么回事情?
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即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帐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4:某客户帐户原有保证金200,000元,8月9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15手,均价1200点(每点100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当日结算价为1195点,保证金比例为8%。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195-1200)×15×100=-7,500元
  手续费=10×15=150元
  当日权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
  保证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1150点,当日帐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1150-1195)×15×100=-67,500元
  当日权益=192,350-67,500=124,850元
  保证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124,850-138,000=-13,150元
  显然,要维持15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13,150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13,150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124,850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2手。
 
 
 
15、什么是爆仓?
爆仓是指帐户权益为负数,这意味着保证金不仅全部输光而且还倒欠了。正常情况下,在逐日清算制度及强制平仓制度下,爆仓是不会发生的。然而在有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在行情发生跳空变化时,持仓头寸较多且逆方向的帐户就很可能会爆仓。
  例5:资料如例4,8月11日开盘前,客户没有将应该追加的保证金交给期货公司,而9月股指期货合约又以跳空下跌90点以1060点开盘并继续下跌。期货经纪公司将该客户的15手多头持仓强制平仓,成交价为1055点。
  这样,该帐户的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1055-1150)×15×100=-172,500元,
  手续费=10×15=150元
  实际权益=124,850-172,500-150=-47,800元
  即该客户倒欠了期货经纪公司47,800元。
  发生爆仓时,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仓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样满仓操作。并且对行情进行及时跟踪,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样一买了之。因此期货实际并不适合任何投资者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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